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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2017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和《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初审、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附件1)。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及时反映。项目负责处室联系电话见附件2,监督电话:68616303。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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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2017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和《苏州市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初审、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附件1)。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及时反映。项目负责处室联系电话见附件2,监督电话:68616303。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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