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信委(局):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3、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每年为不少于30家我市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制造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技术服务及创新创业服务等公共服务。
二、其他事项
1、江苏省星级公共服务平台每年评定一次,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由苏州市经信委组织申报,苏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资格审核、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审。评定为江苏省一星、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后,方具备申报省三星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格。
2、按照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统一要求,评定为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需要定期复审,复审期限为三年。
3、请各地抓紧组织发动,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本地区范围内符合星级评定要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汇总电子文档报送至苏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甫桥下塘13号,联系人:马向东,电话:65117581,邮箱:13862136178@163.com。
附件:
内容附件: 1、江苏省一星级、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资料要求
内容附件: 2、江苏省一星级、二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