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信委(局)、园区科信局、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提高两化融合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市将开展2017年度苏州市两化深度融合(互联网与工业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凡已应用一项或多项信息技术,实现产品或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或建立企业部分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并取得显著成效;实施的信息技术在产品或装备中的应用具有示范意义的企业等。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材料
1.填写《2017年苏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1);
2.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告(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质证明资料。
(二)申报与评审
各市(区)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汇总企业的申报材料,形成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盖章后推荐上报至市经信委。
我委将根据各市(区)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形成建议名单,经向社会公示后,认定为苏州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
四、时间要求
请各市(区)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至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文档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和各市(区)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发至邮箱szxxhtjc@163.com。联系人:武刚,联系电话:68616227。
内容附件: 2017年苏州市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
内容附件: 附件1:苏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