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财政部发布新政,拟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免征相关增值、土地、房产等税收,以此释放市场活力;
据科技部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达50家;全国孵化器数量达到4069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988家;众创空间达到5739家,其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976家;
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国务院科技部门管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省级科技部门管理;
以下罗列几个关键点,需享受本次政策红利,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本身拥有条件,只需在新政起始时间2019年1月1日后上报即可;
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时间线上有具体划分,这个关键的时间线为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将达不到享受此政策条件,那么是否代表之前的省级孵化器被排除在政策之外了呢?当然不是,将原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阶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即可享受本政策;
另外就是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可享受此次政策红利;
通知中还指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这将对盈利模式过于单一,甚至只靠租金生存的创业服务机构形成压力,从而促进其转型升级,加强自身造血能力。
2018年11月
范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