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载体: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2016〕087号)、《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15〕40号),现就2015年度苏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苏州市区境内;
(二)业务经营正常,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无违法和违规行为;
二、所有申报企业需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专项资金申报表(网址:http://58.210.114.17/WebHall/WebIndex.aspx),使用说明请见附件4。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上报成功后,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园区经发委(现代大厦10F)。
三、申请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三)“苏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上报成功后打印);
(四)“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
(五)申请各类项目资金需分别提供相应材料(附件1),申报条款参见附件2。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园区经发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681074,66681065
咨询邮件:jiangy@sipeca.org.cn,hyt@sipac.gov.cn
提交地址:园区管委会大楼现代大厦10楼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商财〔2016〕087号)、《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15〕40号),现就2015年度苏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苏州市区境内;
(二)业务经营正常,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无违法和违规行为;
二、所有申报企业需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专项资金申报表(网址:http://58.210.114.17/WebHall/WebIndex.aspx),使用说明请见附件4。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上报成功后,于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园区经发委(现代大厦10F)。
三、申请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三)“苏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上报成功后打印);
(四)“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
(五)申请各类项目资金需分别提供相应材料(附件1),申报条款参见附件2。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园区经发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681074,66681065
咨询邮件:jiangy@sipeca.org.cn,hyt@sipac.gov.cn
提交地址:园区管委会大楼现代大厦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