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版垃圾分类就要来了。9月3日上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网上立法听证会。" 禁止外卖服务平台提供一次性餐具(筷子、吸管、勺子)。"" 目前分类标准不统一。"20位听证人在网上陈述了观点,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互动参与。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会将持续到9月5日。
20位听证人陈述观点与网友互动
张晟苑是听证人之一,她是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她的观点是,应将 " 经营的互联网外卖服务平台列入范围,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的筷子、吸管、调羹、隔热杯托、保温袋、冰袋等 " 纳入条款中。同时,她曾到访过一些严格实施垃圾分类的国家,她认为,加大处罚力度,有助于更好的实施垃圾分类。
" 对未分类投放的个人惩戒手段单一。" 苏州市政协委员、大学教授侯爱敏则认为,可以进一步丰富奖惩手段。譬如,可以将个人分类投放垃圾违规行为与个人诚信体系挂起钩来,或专门建立垃圾分类奖惩赋分档案,违规扣分,而垃圾减量成效显著、对垃圾分类的积极宣传和监督等行为可以加分,分数可按档次与个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成本或其它社会荣誉等挂起钩来。她还建议条例正式实施前有一定的试行期,给大家一个循序渐进的适应、学习的过程,以避免盲目实施带来的混乱。
苏州市政协委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沈建则提到,目前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不一,既有三分类也有四分类,各版块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进度不同,存在三分类和四分类并存现象,建议增强宣传和科普,增强公众的分类知识。
记者看到,不少网友参与其中,在听证人观点下面 " 支持 " 或 " 反对 " 栏,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好措施,希望推行下午。" 网友 " 石湖泛舟 " 留言。" 垃圾分类,要想办法让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网友 "sunnychen_72" 说。
苏州版垃圾分类拟明年7月1日施行
记者了解到,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 " 草案 "),和上海不一样,苏州生活垃圾分类没有湿垃圾和干垃圾,具体分为以下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居民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草案明确了一系列法律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责任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规范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配置收集容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移交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的分类投放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草案,条例自2020 年7 月1 日起施行。
张慧萍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