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地方的新规开始实施!
九月一号起全国多地开始实施新的电动车的管理政策,将影响到电动车驾驶人的方方面面,充电小斑马提醒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01、「陕西西安」电动车载客最高罚5000元
《西安市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载客规定》正式颁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届时将严查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营运载客,违者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
02、 「广西南宁」私改电动车,查处罚款1000元
9月1日起,《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对企业、经销商、车主进行全面监管。尤其是对电动车的非法改装行为戴上“紧箍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违法行为方面,既包括直接实施改装的行为,也包括为改装而提供服务的行为,比如协助、指导、教授改装等等行为。
从业者违法改装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每辆车处1000元罚款。
03、「江苏多地」严查电动车头盔
目前,江浙两省的电动车管理规定都要求电动车驾乘人员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江苏宿迁、南通、扬州等地接连发布通告,9月1日起,严查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行为,发现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04、「山东全省」未挂牌车辆禁行
山东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挂牌截止日期至2020年8月31日,9月1日起,旧国标和非标车辆挂牌业务停止,系统关闭,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面临处罚。
电动摩托车则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上路行驶。
05、「湖南湘潭」无牌车辆禁止上路
9月1日起,湖南省湘潭市无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湘潭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免费登记上牌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2019年4月15日前(含4月15日)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3年过渡期,实施临时注册登记,车主可领取临时号牌(黄牌),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终止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秦刚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