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2022 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 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3.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4.2022 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 4 年、5 年、10 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5.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 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6.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 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 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 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2022 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确有困难的,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地方实际给予减免。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7.2022 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8.2022 年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4000亿元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 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9.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 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 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10.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研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 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被“三乱” 抵消。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
供稿人员:顾美琴 2022年2月(如有侵权随时删除)